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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区分处理装饰工程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工程地点:信阳市明港镇
2.5工期: 90日历天;
2.6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0.85万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 15 日至2018年 6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留存复印件一套(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3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0元,售出不退。
4.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18年7月 9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北京路南湖春天假日酒店九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信阳市明港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937690161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铁道佳苑C1座404
联 系 人: 厉先生
电 话: 0376-6181399
监督机构: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6-867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