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健身房健身器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健身房健身器械项目
2.2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31
2.3采购地点:漯河市公安局
2.4采购预算:50万元
2.5采购内容:主要是健身房健身器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6 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该原件开标后不退还。(磋商会议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打印页,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8 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9日 8 时 30 分。
7、公告期限:2018年6月5日9时00起至2018年6月13日9时00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 、《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9、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公安局
地 址:漯河市黄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3849
采购代理: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舒曼财富中心C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5576007
监督机构: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