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防雷检测和特种设备检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防雷检测和特种设备检测项目。
2.2 招标编号:XCJYC-AQ-2018-002号。
2.3 服务期限:一标段防雷检测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二标段特种设备检测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项目概述:
一标段:防雷检测项目
此次招标对联合工房、动力中心、生产管理用房、废品管理站及垃圾站、香精香料库、中水站、家属区等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及生产设备设施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气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二标段:特种设备检测项目
特种设备检测内容主要包括:锅炉3台、安全阀校验、部分在线检测113个、压力管道检测3329米、厂车84辆、电梯20台(电梯检验、电梯限速器校验)、起重机械2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
3.1.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声明。
3.1.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3.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2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法定检验资格或具有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资格。
3.2.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声明。
3.2.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3.2.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报名请携带: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4.3.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3.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仅一标段提供);检测机构证明(仅二标段提供)。
4.3.4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9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中烟内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孙先生
地 点:许昌市新区魏武大道与明礼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4-3351937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2018年06月 04日
书面声明(格式)
至: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