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超市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校直超市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校直超市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29日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校直超市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承包校本级超市,为校内各类人员提供生活办公服务保障。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无,自负盈亏 | 2024年2月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为国内或地区品牌超市,持有工商部门注册的连锁超市相关行业证、照,且具有一定数量的连锁品牌直营门店(提供直营超市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简要介绍)的证明材料,不接受加盟性质服务供应商。(证明材料①提供直营、加盟超市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简要介绍)的证明材料(举例:可提供官网截图或对社会公示类似证明)。②提供营业执照及连锁直营门店分支机构至少5家的营业执照。)
2.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
3.投标人需拥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超市类企业经营特许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的证明材料;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格式自拟):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021-81870696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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