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独立工矿区鹤山东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施工标段:SGZB-2018-029
监理标段:JLZB-2018-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独立工矿区鹤山东区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鹤发改投资【2017】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独立工矿区鹤山东区道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3建设规模:新建5条道路,分别为柏灵路(长300米)、工农路(长700米)、鹤
源路(长2700米)、杨邑路南段(长1200米)、广场南路(长500米)。
2.4 投资金额:约1700万元(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7工期要求: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
2.9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0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2.11要求的其它内容:施工标段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至少一份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人以上主要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无在建工程证明;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2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3.3 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市政道路监理业绩至少两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 2018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22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92-687877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海河路交叉口田山电器院内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2-661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