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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2023-60 |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鹿邑县2023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鹿财竞谈-2023-60-1 | 电暖器 | 周口市鑫佳电器有限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开发区工农路与开元大道向东500米路南 | 319,1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彦辉、张红民(副场:禹州)、汲艳(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5,42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394-718166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A座9楼 |
联系人:蔡帅 |
联系方式:1803763368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万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创业大厦436号 |
联系人:顾浩杰 |
联系方式:13673426304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顾浩杰 |
联系方式:13673426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