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的委托,就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
二、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1913600.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010000.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州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1991700.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内部网络、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518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