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江路南侧游园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淞江路南侧游园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XGL-2023-25
2、项目名称:淞江路南侧游园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8469.82元
最高限价:378469.82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对淞江路(祁山路-朝阳路)南侧绿地后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进行拆除、整修,加宽原有道路,并在绿地内补植植物,安装廊架、坐凳等设施。具体施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与响应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响应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3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3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响应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2112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
2.响应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留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二份。)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08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08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次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 购 人: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5-3115061
联系地址:漯河市嵩山路
2.采购代理机构: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95-3337977
地 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9380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