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生活物资烧鸡、牛肉等熟肉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平原监狱生活物资烧鸡、牛肉等熟肉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西北角嘉亿互联网大厦17楼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2024年01月 31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生活物资烧鸡、牛肉等熟肉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JXCGCS(2024)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5、采购需求:河南省平原监狱生活物资烧鸡、牛肉等熟肉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7、标段划分:1个;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的物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
4、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6、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送货时需携带质检报告,因食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 2023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西北角嘉亿互联网大厦17楼
3.报名需提供一下资料:
生产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
经销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状况的截图;
上述证件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邮箱hnjxgczx@126.com,并电话告知本项目负责人;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报名资料仅作为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审查最终以磋商小组审查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维码;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缴纳购买标书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售价:300元(转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1月 31日09点00分。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西北角嘉亿互联网大厦17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1月 31日09点00分。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西北角嘉亿互联网大厦17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河南省平原监狱监察室 联系方式:0373-6332897
2.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公告的媒介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中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0373-633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嘉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西北角嘉亿互联网大厦17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13101733913
河南嘉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