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为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明理路东、邢庄北街南侧,总用地约 46026.82㎡(合 69.04 亩),净用地 24810.24 ㎡(合 37亩),总建筑面积 38620 ㎡,框架结构。
2.2 招标范围:河南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幕墙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质 量:合格。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在报名企业注册,不含临时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未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6 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须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
3.7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和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相关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缴纳的2016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4.1 如果符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五、报名注意事项”的报名人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人进行审查,择优确定投标人。
4.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5.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于2017年11月24日 至2017年11 月30日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5.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东风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原银行一楼西(省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原办公场所对面)办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报名成功后的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和公司CA锁推送消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河南省档案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8号(省委北院内)
8.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809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 系 人:蔡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5928010
电子邮箱:a65928032@126.com
河南省档案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