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郑州区域门头制作项目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郑思念招标[2017]第31号
项目名称:杜康郑州区域门头制作项目招标
招标人: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组根据公司公开招标的要求,就杜康郑州区域门头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标内容
制作门头店招数量预计200-300家,位置以郑州市区三环内为主,三环外繁华商圈显著位置为辅。(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
预计合作时间:2017年11月-2019年2月;
(详细要求见第三章“招标要求”)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从事广告制作类行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两年以上相关生产制作销售经历。
2、投标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两年以来,须具有两份同规模类似供货业绩,报名时携带合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标书取得时间:2017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 30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节假日除外)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组(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5号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运营楼313室)办理报名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同规模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收款人(全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
账 号:131041515010000402
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转入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形式(包括直接现金交纳及通过银行现金存入)。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持银行开具的汇款证明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行政楼财务处B202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以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未开具收据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外地开标项目无需在开标时提供收据,但必须提供银行汇款证明原件至现场备查并提交银行汇款证明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一份)。
提交保证金时应在备注处写明:投标保证金,对于由于未注明或备注错误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自行解决。
我公司每个月办理退保证金的时间: 20日前把保证金收据送至招标组办公室(休息日或节假日则相应提前),我公司月底前办理退款,请各投标单位给予理解。
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时需出具: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红色收据(外地投标单位需将收据原件邮寄至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5号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运营楼313室,邮编:450000,收件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371-56978560)、公司或个人(收据上盖有现金收讫章)的开户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全称、投标单位办理退保证金事宜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对以上信息签字确认(信息提供错误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的投标保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
五、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30日上午9:00
六、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
七、 开标地点: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运营楼三楼307会议室(具体以开标前电话通知为准)。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八、 郑州思念招标组联系人:付先生:0371-56978562;
九、 项目答疑联系人及电话:徐主管 0371-56978606,15290865720;
十、 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两副,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
投标文件不要求逐页小签,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 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简介或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2. 资质文件: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付款方式:门头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0%,剩余10%的货款质保满一年后支付。
4. 工程期:投标单位提供单个门头最短工程期。
5. 质保期:门头安装、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6. 业绩一览表: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业绩一览表及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投标现场携带至少2份近两年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原件。
7. 投标方同意在从开标之日起9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投标文件始终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8. 投标方如中标,投标公司及任何关联公司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直接或间接给予招标人(含其任何高级职员、董事、股东、代表或代理人等)任何佣金、款项、货款、贵重礼品、回扣、奢华的娱乐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投标方即构成严重违约。
9.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9.1围标、串标;
9.2不履行投标承诺或者中标不履行;
9.3伪造证明、证书、合同等相关证件;
9.4其他违反本次招标书约定要求或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
10. 认可招标方的评标程序及原则。
11. 接受招标方以电话通知中标结果的方式。
12. 招标方不向中标方、落标方解释中标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投标单位如果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我公司招标纪律的行为,经审计部核实后,对该投标单位实行永久市场禁入的处罚。
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招标方对受影响的投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方作出解释。
15. 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视为投标单位放弃投标资格。
16.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7.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标书目录所列章节内容及其附件,投标人应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2)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书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天内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并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图纸资料等,并对自己就有关文件所做出的结论负责。
18. 投标文件的审查
1) 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2) 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3) 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4)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9. 无效标书的确认
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投标书无效;
2) 投标书未密封的;
3) 投标书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资料未按规定加盖签章(或签字)的;
5) 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6) 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 投标书内容不全或自相矛盾的;
8) 同一项目有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9) 投标书超过规定期限送达的;
10) 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11)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
13) 投标人的投标书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4) 投标单位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一、杜康郑州门头制作要求:
1、中标方需按我公司提供报价单中要求进行制作;
2、门头制作需求:制作门头店招数量预计200-300家(具体依照实际执行为准);
3、供货地点:店招郑州市区三环内为主,三环外繁华商圈显著位置为辅(具体依照实际执行为准);
4、门头店招预计200-300家(具体依照实际执行为准);
5、中标方需捆绑维修老门头(更换物料按照招标价格执行)。
二、门头供方负责安装到位。
三、报价要求:
1、依照清单报价,详见附件报价单(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价单中项目);
2、门头报价中运费、角铁、木板、施工所需脚手架、安装费、城管办证费均不作单独计费项目进行报价,请制作商报价时明晰这些情况,中标合作后上述几项不得单独另计费;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付款方式:门头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0%,剩余10%的货款质保满一年后支付。
五、供货期: 投标方提供单个门头最短供货周期。
六、质保期:门头安装、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报最长质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