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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电动闸阀
发出时间:2017年11月03日
联系电话:0379-67326066
邮 箱:Y853757903 @163.com
联系地址:新安县产业聚集区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评审委员会编制
邀 请 投 标 函
经我公司招投标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电仪设备供应商。
一、基本概况:
1、名称类别:
2、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清单: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250720048 | 电动闸阀 | Z962Y-250CDN300?xml:namespace> | 1 | 台 | 含天津津达智能一体化电装,开关型 |
250720051 | 电动闸阀 | Z962Y-P54-170V-225 | 2 | 台 | 不含电装,但需与现场配套 |
250720060 | 电动闸阀 | DN600P1.6Mpa | 1 | 台 | 不含电装,但需与现场配套 |
250720061 | 电动闸阀 | Z962Y-250DN175 | 4 | 台 | 不含电装,但需与现场配套 |
250720189 | 电动闸阀 | Z941H-25C-250 | 4 | 台 | 不含电装,但需与现场配套 |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技术指标:
<!--[if !supportLists]-->1) <!--[endif]-->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产品符合电站阀门制造与验收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详见附表)。
<!--[if !supportLists]-->2) <!--[endif]-->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或国际现行的有关标准,额定扭矩根据阀门型号的标准配置高一等级。
<!--[if !supportLists]-->3) <!--[endif]-->阀门设计主要材质应有质保单和化学成分证明单,所有外协件、外购件均具有合格证;所有零部件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if !supportLists]-->4) <!--[endif]-->所供阀门阀体中部紧固件材质与性能应完全满足其强度及耐蚀性的要求。
<!--[if !supportLists]-->5) <!--[endif]-->所有阀门在施工现场应不需解体就可投入使用。所有阀门及附件都能操作灵活,开启和关闭速度稳定。构造、规格和型号相似的阀门都应可以互换。
<!--[if !supportLists]-->6) <!--[endif]-->乙方保证在设计条件范围内全部阀门无泄漏。
<!--[if !supportLists]-->7) <!--[endif]-->阀门出厂前应进行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GB/T13927-2008且不低于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国标规定值。
<!--[if !supportLists]-->8) <!--[endif]-->钢制材料阀门连接端法兰连接尺寸按GB/T17241.6的规定,钢制材料阀门连接端法兰连接尺寸按HG20593(/HG20615)的规定。结构长度按GB12221标准执行。
<!--[if !supportLists]-->9) <!--[endif]-->产品出厂前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向招标方提供试验鉴定报告,验收合格后方能出厂。
<!--[if !supportLists]-->4、 <!--[endif]-->验收标准和方法:
<!--[if !supportLists]-->1) <!--[endif]-->乙方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进行表观检验。表观检验仅仅是对双方约定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外观、数量等进行表面的检查,并不表示甲方对货物内在质量的认可。
<!--[if !supportLists]-->2) <!--[endif]-->乙方如对表观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 2 日内书面提出,期满未提出则视为认可甲方检验结果。
<!--[if !supportLists]-->3) <!--[endif]-->乙方提出异议后7日内双方共同将货物送交甲方所在地通过CMA认证的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测,双方同意以此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先由乙方垫付,检测结果作出后如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反之由乙方承担。经检测中心检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在 3 日内予以换货。
<!--[if !supportLists]-->4) <!--[endif]-->乙方交付货物时,应提供相关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等全套文件资料,如文件资料不齐全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拒收货物的,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if !supportLists]-->5) <!--[endif]-->货物所有权自乙方交付时转移,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迟延交付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而导致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if !supportLists]-->6) <!--[endif]-->乙方保证全部货物无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且乙方该项责任不因甲方对货物的检验及使用而得到减免。
<!--[if !supportLists]-->7) <!--[endif]-->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GB、DL或其它适用的标准和方法
<!--[if !supportLists]-->8) <!--[endif]-->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应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if !supportLists]-->9) <!--[endif]-->性能验收内容a. 运行平稳、可靠b. 就地、远操灵活、准确c. 总体性能达到设计标准d. 噪音满足国标规范要求
5、到货时间、地点:到货地点为香江万基厂区内指定地点,到货时间: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货。
6、结算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发票挂账,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的两个月(甲方付款期每月15日-25日工作日)付款。
二、报价方式:
1、标的物清单的内容按单价进行报价,合计总价。报价包含17%增值税、运费、成本等一切费用,及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包干单价,除此之外投标方不再向招标方要求任何费用,报价单请备注品牌。
2、若投标方单项货品无货或不参与报价的项目请在单价栏里填写“0”,在备注栏里填写“无”字样。商务报价单需单独密封,无需装订在标书之中。如付款方式有特殊要求,请在商务报价单上注明,若无单独列出视为响应标书付款方式。
三、投标须知:
(一)证明投标人资格需提供的文件(投标方提供资质文件请加盖公司红色有效印章,否则为无效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指产品资格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产品材质分析书(复印件)。
6.投标人生产或经营的本招标文件所指产品具有质量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准用证、图纸和样本等资料(复印件)。
7.投标人外购设备材料应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8.投标人近三年类似设备材料的业绩、财务状况(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递送时间
1.投标人应开标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壹份,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投标文件原则上不作修改,若须修改,应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前修改,且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完整填写投标报价表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材料设备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照等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6.投标报价函中有关报价数值,应有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7.投标人投标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版本各条款。
8.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牛皮信袋并密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袋的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投标材料设备名称、“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影响评标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
4.投标文件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或签章不全的。
5.对合同版本中实质条款有异议。
6.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压低标价、以回扣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人员行贿、操纵招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招标答疑时间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四、评标
1.标书评定原则:技术标将作为本次评标的重要依据,原则采用最低合理报价中标,评标时以下因素也将作为评标的参考依据:
(1)投标材料的技术水平、性能。
(2)投标材料的质量和适应性。
(3)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4)供货期和供货能力。
(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有需要)。
(6)售后服务承诺。
(7)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8)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考查情况。
3.投标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2)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招标人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5)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7)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或分项选择中标人。
五、定标、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该等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公司签订合同。
2)招投标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人违约,公司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重新签订合同。
七、招投标日程安排:
1、领取本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3日。
2、领取本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到公司采购部领取。
3、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4日14:30 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4、签订合同时间: 定标后由公司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公司另行通知。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