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滨河南路下穿天街和龙门大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代码:2211-410300-04-01-506972),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滨河南路下穿天街和龙门大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代码:2211-410300-04-01-506972)
2、项目概况:本次设计的滨河南路西起规划天街西侧540m,向东下穿规划天街后,接现状滨河南路,设计道路全长为1025.391m;本工程共包含滨河南路下穿天街隧道、滨河南路两侧地面道路等内容,滨河南路下穿龙门大道隧道不在本次实施范围。工程包含道路、隧道(主体、照明、装饰等相关工程)、泵站、排水、电力工程、交通工程、支护工程、路灯照明及接电、绿化及绿化给水工程、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标牌拆除、绿化迁移、电力迁改、自来水迁改等。
3、建设地点:洛阳市区
4、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4-11
5、招标编号:洛建招2024-08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资金,100%。
7、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63833852.35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18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6、评标方法:定量评审。
17、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
(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限制或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未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依法取消投标资格的;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资质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①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道路或桥梁或隧道或城市快速路等相关)工程施工业绩。②竣工验收证书(报告)至少须有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签字盖章,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379-62275167
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637913375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279329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