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n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参加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n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n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n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同时在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n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的处罚;给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n
n缴费提醒
n本次竞价编号为10位数字5120240123。需要收资料费0元,竞价保证金10000元。投标人务必按规定金额缴纳,否则系统无法认定是该项目的交费,将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n交费流程:
n1、资料费:投标单位在领取文件前,扫码交费或虚拟子账号交费,交纳完成后方可领取竞价文件。
n2、竞价保证金:供应商领完竞价文件之后,进行缴纳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界面显示需要缴纳的虚拟子账号和缴纳金额。
n注意:务必使用供应商档案里面已经维护过的银行账号去缴纳保证金,如果用非维护的银行账号去进行缴纳是会显示异常无法缴纳成功,导致无法进行下一步报价操作(如何维护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n缴纳成功之后,点击查询更新流水,会在下面显示缴纳的流水信息。款项状态显示正常的可以进行报价,款项状态显示异常来款的不能报价。
n账户名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n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n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n开户行行号:10549605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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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第一部分
n安钢冶金炉料公司2024年1-7月中联至炉料公司石灰石运输公开竞价公告
n竞价编号:5120240123
n1、竞价条件
n依据冶金炉料公司石灰石采购计划,需对采购的石灰石汽车运输外包服务采购公开竞价。
n2、竞价内容:
n(1)品种数量:200000吨石灰石。(运输量为预估量,此预估量不作为合同双方异议的依据,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n(2)运输地址: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至安钢冶金炉料公司(运距约10公里,仅供参考)。
n(3)供货、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4)增值税率:9%,报价为不含税价。
n(5)1)计量方法:以炉料公司计量为准。
n2)结算办法:按吨计费,途耗不得超出3‰(按月计算),如复磅出现亏吨(允许途耗之外),扣除亏吨货物金额后结算。
n3)银行承兑结算。
n3、竞价人资格要求:
n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n3.2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n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4、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n4.1凡有意参加本竞价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河南钢铁集采平台竞价公告期间报名、购买并下载竞价文件。
n公告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n供应商参标流程:登录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最新采购信息---所要参标的采购项目公告----我要参与?-点击登录?-参与投标。(如未注册,点击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用户登录”---供应商注册)。
n供应商操作手册见首页企业公告。
n4.2竞价文件获取
n本次竞价文件售价0元/每套,售后不退。根据系统提示扫码缴纳后下载竞价文件。
n5、竞价文件获取及参与竞价
n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1时00分。竞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成功,逾期将不能报价。
n竞价报价网站: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n6、发布公告的媒介
n本竞价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n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n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n7、联系方式
n采购人:安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n技术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49510003
n竞价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2-3125918
n
n第二部分 竞价书
n1、竞价内容:见公告。
n2、服务时间:见公告。
n3、交货地点:见公告。
n4、竞价时间:
n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
n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1时00分。
n5、报价要求
n(1)按 元/吨(不含税,税率9%)报价,途耗不得超出3‰途耗标准(按月计算)。
n(2)起始价格 :8元/吨(不含税,税率9%)。
n(3)报价轮次:5轮。即每个供应商最多有5次报价机会。
n6、成交原则:
n竞价结束后竞价人员对竞价结果进行评审,满足竞价技术、商务各项要求,低价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供应商,排序第二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n7、费用
n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10000元(壹万元)。
n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依据安钢相关制度处罚:
n(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中标通知(通知包含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微信截图等形式)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n(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n(3)竞价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n9、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因其他运输项目已缴纳履约(信誉)保证金3万元或尚有未结算运费的,可以等额冲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完不成运量、不经甲方同意停止运输、货物运输途中发生质量问题的等异常情况,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n10、技术要求
n(1)参运车辆须符合国六或新能源汽车,标载,外貌整洁;须对货物采取盖篷布等安全防范措施,并且不得随意破坏、拆卸。
n(2)运费包括货物装车、出厂运输、卸车等运输全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杂费。
n(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装卸、运输作业,并进行现场装车监管。因监管不到位,发生混装或与合同规格不符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n(4)乙方保证在运输途中,对所承运货物不掺假、掺杂、卸货、更换等,否则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损失金额以甲方提供的数据为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n(5)乙方未能按照合同完成运输作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将剩余运输任务交由其他运输公司承接,中间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事件遭受的所有损失(不可抗力除外)。
n(6)乙方须严格落实运输计划;服从进厂卸车前的车容车貌、货物保全、等方面的核实与检查
n(7)乙方承运车辆在过磅计量时必须遵守装、卸货矿(厂)区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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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1、合同主要条款。
n甲方: 安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n乙方:中标方
n1、标载运输,运价执行时间以重车出矿时间为准,计量以炉料公司计量为准,运费按炉料公司计量数计算,按吨计费,途耗不得超出3‰(按月平均计算),如复磅出现亏吨(允许途耗之外),扣除亏吨货物金额后结算。
n2、在无计量、质量异议的情况下,在乙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后依照甲方财务制度按月以银行承兑结算。
n4、乙方提供与司机签订的劳务合同(包含劳务协议)。及司机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n5、乙方提供司机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n6、签订安全协议书。
n7、在开标前乙方已对货物装卸车环境、道路通行状况(不限于高速、国道、省道)、社会车辆流动、市场运价波动(含燃油燃气价格)、特殊节假日(含当地风俗)等情况提前进行了考察调研、分析研判,制订正常运输方案和特殊时期的应急组织预案,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或组织应对措施不充分而造成运输计划不能完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运输线路的变化不作为对甲方异议或纠纷的依据。
n8、甲方提前告知乙方装货及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货物的名称、运量要求、到达日期等相关信息。依据生产需求甲方可给乙方下达发运计划和时间要求,乙方完成计划量的90%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按未完成量每吨考核15元(例如完成88%,考核剩余12%)。
n9、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运输计划而影响生产保障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交由其他运输方继续运输,由此产生的运输差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由乙方承担。
n10、乙方参与运输的车辆或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如在货物中夹带、藏匿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而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负责装车现场及运输路途一切问题的协调处理,因对上述原因而造成不能如期完成运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n11、乙方负责监装、监运、监卸,必须保证货物质量、数量。在装车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装载不符合甲方货物质量要求的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n12、乙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车辆运输货物明细,否则甲方不予入帐和结算。乙方不得虚开发票或者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有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本合同立即终止,没有支付的运费不再支付,并应当按照下列条款承担全部违约责任:①赔偿甲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的本合同项下的税款和以前年度的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全部费用;②甲方被追缴税款的利息,利率从甲方收货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③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n13、违规考核
n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运输车辆除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外,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运费,并追究乙方违约和赔偿责任,对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n(1)在货物中掺杂、掺假、调换等盗窃货物的行为;
n(2)使用车厢夹层、水袋、水箱(包括改装暗水箱)、工具箱等手段作弊,或以此故意夹带、盗窃货物的行为;
n(3)使用套牌车辆进行运输或计质量作弊行为的;
n(4)利用车辆或伙同他人盗窃厂内物资;
n(5)使用其他方式进行计质量作弊或盗窃甲方物资。
n合同期内,安钢集团公司有特殊规定,按规定执行
n14、竞价公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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