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河南省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制定
XXXX年XX月
使 用 说 明
一、合同为示范文本,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 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 ,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 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 “当事人” 部分, 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主管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租赁达成协议, 特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出租方):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朱博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社会信用代码: N2410122MF1504299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联系地址: 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乙方 (承租方): XXXXXXXXXX
□社会信用代码: 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农户代表人): 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
联系地址: 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二、房屋基本状况
位 置: 万洪路与文昌街交叉口朱博士社区西;
面 积: 约2600㎡;
配套设施:XXX。
三、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XX (居住、经营、库房、小作坊、商铺等)
四、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为10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甲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房屋后视为交付完成。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租金及押金
(一)该房屋首年租金为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二) 乙方应在本年度租期到期前 30 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租。
(三)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
(四)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时应当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乙方违约除外)。
(五)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而产生的修缮费用、乙方拖欠的房屋租金等,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支付方式: 租金由乙方以转账方式交纳。
账户名称:中牟县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牟郑银村镇银行郑庵支行
账 号:5000436600022
(七) 租金变动: 租赁期内前5年租金不变,第6-10年租金在第5年的基础上递增3%。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 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七、转租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该房屋。
八、合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若甲方不能交付出租房屋或交付的出租房屋严重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2.拖欠房租累计 1 个月以上的。
3.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租该房屋。
4.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的。
5.装修前未将装修方案及图纸交甲方审核,在审核通过前擅自改变房屋现状的。
(四)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若乙方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2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该租赁期限届满后仍对外出租该房屋,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其他约定
(一)如中途国家或政府需要拆迁征用此房屋, 甲方需提前XX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在XX个月内把房屋腾空, 并无条件搬迁, 甲方负责退还未到期租金及押金。
(二)本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与乙方无关, 若有纠纷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损失的, 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标准为年租金XX%。若不能正常使用时间达到XX个月的,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三)安全责任。甲方就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可靠。如发现房屋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相关安全责任自行承担,该责任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四)房屋装修。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下,可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 但不得改变所租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合同终止时对所租房屋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如需恢复原状,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如无需恢复原状,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五)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用途合法,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不得影响他人和社会秩序,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因乙方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 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宽带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七)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八)合同中止或终止后,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将所有附属物处理完毕,若超出期限(15天内)未处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房屋内附属物进行处置,并不对乙方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九)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
(十)本次出租的房屋以展示现状交割,公示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再进行多退少补。
十、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时交付出租房屋,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5 倍的滞纳金。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年度租金总额 10 %的违约金。若乙方证明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对该房屋投入的装修和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亦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年度租金总额 10 %的违约金。若甲方证明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2)拖欠房租累计 1 个月以上的;
(3)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租该房屋;
(4)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的;
(5)装修前未将装修方案及图纸交甲方审核,在审核通过前擅自改变房屋现状的。
2.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甲方不再退还其已支付的剩余租金。
3.若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
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期交还承租房屋。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生效之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 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若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包括其是否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争议经充分、友好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端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十二、附则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 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并经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 由甲方、乙方、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交易鉴证书》各持一份,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