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NTZ-2024-0102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蔬菜类、水果类、肉类、蛋类、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饮品类及相关主副食品;
3.2.供货期限及地点:1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签2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3.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规格及包装要求。
四、评审日期:2024年1月15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优惠率 |
1 | 蔬菜类、水果类、肉类、蛋类、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饮品类及相关主副食品 | 信阳市森联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光明南路光明苑小区2号楼 | 7% |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70907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采购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77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