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工程监理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注册证书,需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