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3)084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包 |
17名保安服务人员负责院内的日常治安巡逻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医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对外来进院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登记、并通知接访人;配合医院安全部门检查安全隐患,协助医院做好各种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服从医院管理,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洛阳鑫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三楼 |
938891.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标准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邵麦顿(组长)、常晓峰、路毓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金额:7041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附件的报价明细表是1次报价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978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156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6670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978862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