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氯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废气:①有组织废气:上料斗五面围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酸罐和酸洗罐常压密闭,罐顶设置集气管道,酸雾经收集后通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滚筒干燥机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辊机前上料斗五面围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辊机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筛分工序摇摆筛下料口设置侧吸集气罩;球磨机上方进料口设置集气罩,球磨过程设备全密闭;分级工序摇摆筛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包装机下方出料口设置侧吸集气罩;对辊前上料、对辊、筛分、球磨、分级和包装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共同引入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排放。有组织颗粒物和盐酸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限值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干燥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炉窑企业B级绩效分级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及油烟处理效率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无组织颗粒物和盐酸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杂石在一般固废区暂存定期外售;②除尘灰在一般固废区暂存定期外售;③污泥在污泥间暂存定期外售;④片碱废包装袋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⑤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 |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设食堂,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氯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废气:①有组织废气:上料斗五面围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酸罐和酸洗罐常压密闭,罐顶设置集气管道,酸雾经收集后通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滚筒干燥机、对辊机、筛分、球磨机、摇摆筛、包装机未建设,不设食堂。有组织颗粒物和盐酸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无组织颗粒物和盐酸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杂石在一般固废区暂存定期外售;②除尘灰在一般固废区暂存定期外售;③污泥在污泥间暂存定期外售;④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不产生片碱废包装袋。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