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有组织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依托今彩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有机废气。 |
根据在线监测装置2026年7月份数据可知,DA001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19.192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工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的要求。项目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3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