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代办涉税手续及纳税筹划中介机构的公告
各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公开招募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协助管理人完成该项目资产各项涉税手续及纳税筹划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根据破产项目属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各项涉税资料,完成各项涉税事项的审核及申报事宜。
2.就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资产的处置及过户涉税事项作出合理的纳税筹划,整体降低资产处置及过户税费。
3.向管理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4.若所属税务机关需要出具涉税鉴证等报告的,出具相应报告。
5.完成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中介机构所需的条件
1.为境内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国家法定资质。
2.报名机构及派遣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存在被列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的情况。
3.近两年内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税务服务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由投标机构自行出具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作要求
1.中介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与管理人交接相关材料,开展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的要求时限,完成相关事宜。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3.若在合同期内,有税务机关要求管理人完成的其他涉税事项的,按税务机关要求协助管理人按时完成或及时向管理人提供相关税务咨询。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四、报名材料及提交
(一)报名材料
1.有效的会计、税务等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
2.承诺书需包括以下事项: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同意并接受本招募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涉税相关工作;缴纳税费及服务费用总额的兜底承诺(必备内容)。
3.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类似企业税务清算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税务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二)报名时间及合同签订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管理人接受咨询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税务筹划方案、制作投标文件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
2.签约时间:管理人将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进行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机构;中标机构在中选后3日内签订委托合同。
3.签约主体:由管理人作为委托人,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4.中标机构拟定的委托合同不得与本招募公告内容和报名资料的相关内容冲突。
五、其他事项
若公开招募过程中没有报名机构的,管理人将采用邀请竞争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的机构进行选聘。
若公开招募过程中,仅有1家机构报名的,只要该机构符合本招募公告“三、招募中介机构所需的条件”的基本条件,管理人将直接选中该机构为对应中标机构。
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昌源电力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638883196、18339957160;工作地址:新密市超化镇王村原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