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产业集聚区龙山路工程位于卢氏县东北部, 规划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 工程西起209国道, 东至火炎北路, 行政隶属卢氏县管辖, 路线全长1.420km, 总占地面积5.67hm2。 本项目主要由路基工程区、 绿化预留区两部分组成。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 不涉及拆迁安置。 施工期间共挖填土石方总量100.82万m3, 其中土方开挖50.41万m3, 回填5.07万m3, 无借方, 余方45.34万m3, 多余土方外运至土方消纳场进行综合利用。 总投资2153.92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1700万元。 工程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 2021年9月竣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为: 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 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 监测工作, 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 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 措施布局全面可行,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 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 防治目标总体实现, 后续维护管理责任落实, 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验收组认为: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龙山路工程建设过程中, 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 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已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 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