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城关镇廉政文化长廊及教育展厅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河南匠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关镇廉政文化长廊及教育展厅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AGC2024001
4、预算金额:?198955.4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采购内容:卢氏县城关镇廉政文化长廊及教育展厅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询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等相关信息,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匠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注:不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获取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出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匠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瑞国
联系方式:13707641627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北段
代理机构:河南匠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妞
电话:18739829026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中段76号1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