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012线上蔡县塔桥至洙湖段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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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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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发包方:上蔡县农村公路服务站
\n????????????????????承包方:上蔡县畅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n????????????????????二0二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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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任零捌拾柒万捌角陆分元(?10870000.86元)。支付方式:施工准备就位并开始施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开工预付款,其余资金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7%,合同价的3%后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等质保期满后全部拨付。4.承包人项目经理:靳华韵(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71717437)。承包人项目总工:李高伴(工程师证书编号C20230975172201700057)。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安全零事故。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n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
\n年7月5日开工建设,2026年11月1日完工)
\n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2026
\n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n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n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n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n成部分。
\n发包人: 承包人: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