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废气: 有组织废气:①丁基胶涂胶、双组分中空玻璃硅酮胶封胶废气,封闭集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危废暂存间挥发废气,在危废暂存间上方接集气管道,一同进入环保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DA00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标准限值8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十九玻璃-玻璃后加工、玻璃球拉丝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有组织排放限值60mg/m3。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厂房密闭后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标准限值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排放限值。 2.废水: ①项目所需职工从厂内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②本项目使用现有项目的产品钢化玻璃进行中空玻璃的生产,不涉及磨边工序,仅涉及中空线的清洗工序。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工序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锯铝切割机和中空线清洗机,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废包装、边角料、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一般暂存间(20m2)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密封胶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丁基胶和硅酮胶泄漏将会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泄漏物粘附在泥砂上,在雨季,随着雨水冲刷进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从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为:丁基胶和硅酮胶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贮存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设置防渗地坪。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警示。并在日常采取如下措施:①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②所有物料均集中收集,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随意流散。③经常对各类化学品包装进行检查,以保证其严密性。④经常检查各车间应急物资,确保能够正常使用。⑤在全厂建立完善的防雷系统和消防系统,加强安全人员巡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