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淮河路城市更新项目沙澧公寓工程精装修的澄清修改[1]发布时间:2026-08-04 19:36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淮河路城市更新项目沙澧公寓工程精装修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标(1)投标报价满分30分。
| (1)投标报价 (满分30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的比例从满分( 30 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2 分的比例从满分( 30 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变更为:
| (1)投标报价 (满分30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的比例从满分( 30 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分的比例从满分( 30 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标(4)措施项目费
(满分5分)。
| (4)措施项目费 (满分5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 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 0.1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2分;低于基准价超过 10 %,按每再低1%扣 0.1 分的比例从满分5分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 0.1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变更为:
| (4)措施项目费 (满分5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 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 0.2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2分;低于基准价超过 10 %,按每再低1%扣 0.3 分的比例从满分5分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 0.2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二)评审计分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
| 序号 |
偏差率 |
满足条件 |
计分FA |
| 综合评估法 |
| 1 |
αFA=0 |
FA=满分 |
FA=30 |
| 2 |
αFA<0 |
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A=30-|αFA|×100×1 |
| 3 |
αFA>0 |
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A=30-|αFA|×100×2 |
变更为:
| 序号 |
偏差率 |
满足条件 |
计分FA |
| 综合评估法 |
| 1 |
αFA=0 |
FA=满分 |
FA= |
| 2 |
αFA<0 |
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A=30-|αFA|×100×1 |
| 3 |
αFA>0 |
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A=30-|αFA|×100×1 |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二)评审计分5.措施项目费的评审,共计5分。
| 序号 |
偏差率αFC |
满足条件 |
计分FC |
| 综合评估法 |
| 1 |
αFC=O |
FC=基础分 |
FC=3 |
| 2 |
αFC<0 |
偏差率αFC每减少1 %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 |
FC=3+|αFC|×100×0.1 |
| 3 |
αFC>0 |
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 减扣0.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C=3-|αFC|×100×0.1 |
|
|
|
FC最高分为5分 |
变更为:
| 序号 |
偏差率αFC |
满足条件 |
计分FC |
| 综合评估法 |
| 1 |
αFC=O |
FC=基础分 |
FC=3 |
| 2 |
-10%≤αFC<0 |
偏差率αFC每减少1 %时,在基础分上加0.2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 |
FC=3+|αFC|×100×0.2 |
| 3 |
αFC<-10% |
偏差率αFC每再减少1 %时,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3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C=5-(|αFC|-10%)×100×0.3 |
| 4 |
αFC>0 |
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 减扣0.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C=3-|αFC|×100×0.2 |
|
|
|
FC最高分为5分 |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因发放变更、澄清等通知会造成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版本号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漯河市龙江尊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玉兰大厦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395—31313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嵩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闯
项目组其他成员:卢圆圆 梁梦圆
电 话:立即拨打 立即拨打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53880784@QQ.com
l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与舟山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
电 话:立即拨打
李闯:0395-3397090 梁梦圆:15903956004 卢圆圆:15639582112 罗女士:0395-3131328 张女士:15518281629 李闯:18236216008 张先生:15903659037 梁女士:17838215359 李先生:18567132331 梁经理:15792969842 李先生:16613959168 顾先生:1380390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