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1. 校直与切断
钢棒切断后直条长度:1.5~3.5米,长度公差±5mm。
直线度:≤1mm/米(全长累计弯曲度不超过总长的0.1%)。
校直后表面不允许有划伤、压痕、锈蚀及明显螺旋纹,端面切口平整、**刺、无斜面。
2. 磨光与表面质量
磨光后表面粗糙度Ra ≤ 1.6μm,光亮均匀,无氧化皮、黑皮、麻点及明显色差,磨光后要进行防锈处理。磨光后表面不应有结疤、折叠、裂纹、毛刺、麻坑、划伤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3. 尺寸公差
磨光后直径公差:-0.02mm或者0.02mm,椭圆度:≤0.01mm,单根直条直径通条偏差控制在0.01mm内,特殊要求可另行约定。
4. 损耗与收得率
校直磨光过程综合损耗(含切头、切尾、磨耗等)不超过来料重量的10 %。多余除磨削尾料应返回委托方。
5. 检验与验收
每批次随机抽检3%测量直线度、尺寸、表面质量,不合格率不能超过2%。
6. 材料加工周期
被委托加工方应具有材料保管能力,现场做好原料成品管理,不能出现混料。被委托加工方材料加工周期应满足委托放要求被委托加工方接收到加工指令后要要及时做出反馈,积极响应。
7. 包装与标识
成品按材质和长度分类捆扎,每捆附标签(材质、批次号、加工日期、检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