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4107832026060049616(建筑)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日 期 2026年05月20日
建设单位(个人) 河南正大起重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新型环保节能高效起重机配件加工技改项目
建设位置 河南省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华豫大道西侧、纬十一路北侧
建设规模 3212.8m2
附图及附件名称
05正大起重总图(已盖章):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
建字第4107832026GG0049616号(建筑)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节能高效起重机配件加工技改项目|
|建设位置|河南省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华豫大道西侧、纬十一路北侧|
|投资备案平台项目编码|2603 - 410728 - 04 - 02 - 620620|
|建设单位|河南正大起重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华天中图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用途|厂房|永久/临时|永久|
建筑明细
| 工程名称 |
永久临时 |
建筑功能 |
结构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基底 |
建筑面积(㎡) |
|
| 绿色智能化无尘车间 |
永久 |
戊类厂房 |
钢结构 |
地上4 |
地下0 |
23.95 |
长方形 |
长宽(m)3225.1 |
面积(㎡)803.2 |
地上3212.8 |
地下0 |
遵守事项
1、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证的内容放线。
2、有关文物、人防、节能等问题按照主管不能审查意见办理。
3、建筑工程施工至正负零前,必须向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必须向我局报送竣工验收材料。
5、建筑物结构安全及抗震设防由设计单位负责。
6、建筑物外立面材质及颜色需先做出样板报送我局审定后方可实施。
备注
按照海绵城市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不动产单元号:410728 103031 GB00031 W00000000 410728 103031 GB00032 W00000000
领证
领证日期:26.1.20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2026 - 05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