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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山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山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山财磋商采购-2026-9 |
|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焦作市山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山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80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焦公资采购G2026?065-1 |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山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山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 3800000 | 3800000 | 是 | 380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中国共产党焦作市山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山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设计报审、施工组织到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用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室内装修主要包括楼内装修施工、墙体改造、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及文化建设等内容; 5.1、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弘正新高地小区配套建设用房(产权为区国资委)总面积1950平方米,详见附件。 5.2、采购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用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设计阶段工期为20天,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6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上传响应性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备注:第3.4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6年07月10日 至 2026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1号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6年07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1号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4.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6.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0512-58188538,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 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国共产党焦作市山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969号 |
| 联系人:孟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35551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 |
| 联系人:庞颍超 |
| 联系方式:186977687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庞颍超 |
| 联系方式:18697768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