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安县正村镇农旅果园项目-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新安限采-2026-07-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年新安县正村镇农旅果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7.667908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新安县正村镇农旅果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2026年新安县正村镇农旅果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承诺成交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08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7月 10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送至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13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13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
七、其他
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 2026年新安县正村镇农旅果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2026年新安县正村镇农旅果园项目 |
| 2 |
项目编号:新安限采-2026-07-05 |
| 3 |
建设地点及概况:位于新安县正村镇,主要为建设采摘园,占地 12亩,包括种植苹果 10亩,建设管理房和生产路 700米及水电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 |
预算控制价:476679.08元 |
| 5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 |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
| 7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8 |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
| 9 |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
| 10 |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 ,八个必须” |
| 11 |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承诺成交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 序号 |
内容 |
| 1 |
报名时间:2026年 07月 08日至 2026年 07月 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8:00(北京时间)。 |
| 2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送至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
| 3 |
开标现场要求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序号 |
内容 |
| 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 07月 13日上午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 ; |
| 3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地 址: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立即拨打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
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07月 0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 3单元 2205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柴先生:13837985388"}],"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王先生 刘女士:18037937860 柴先生:0379-67151155 柴军伟:037967151255 王先生:13721628828 游全峰:13938846699 曾帅:13937929168 秦先生:15137952595 朱福建:037967151155 柴先生:0379-67151255 徐帅华:0371-6552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