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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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6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河南顺航净水材料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酸钠碳源项目 |
范县濮王产业园葛彭路以西凤凰路以北2号 |
河南顺航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顺航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在范县濮王产业园葛彭路以西凤凰路以北2号建设6万吨年乙酸钠碳源项目 |
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蒸馏、搅拌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通过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燃烧废气,经12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厂区清洁下水(循环冷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一同经管网排入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标准。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袋属于可再生类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采用封闭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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