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1、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带座轴承FC211使用在皮带机上,生产厂家焦作科瑞森重装股份有限公司。 减速机 XWD5-43-4带带三级能耗防爆电机, 用于袋式过滤器下部旋转卸料阀上,所带电机功率4KW,4级电机 能耗等级 三级,防爆等级Ex db ⅡC T4 Gb。带防爆合格证。 生产厂家为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所供货物产品功能及用途、所属项目、应用部位、现场条件达到使用方使用效果。所供货物在设计、制造、验收、包装和运输等工作中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
2、执行标准:所供货物在设计、制造、验收、包装和运输等工作中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所供货品尺寸和材质应与主机厂家一致,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必须满足产品使用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货方负全责,供货商应有生产和销售上述备件资质。
*3、重要技术参数及产品执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配件应满足现场装配尺寸要求,不得改变原有设备安装尺寸。保证所配套设备的各种工艺参数达到设备原始的工艺要求。所供配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所供配件必须与主机厂家配套,规格、材质、尺寸与原主机配件一致。
4、验收标准: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国家要求强制取证的物资,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检验。供货方所提供货物到达现场必须随货提供(但不限于)如下资料: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②出厂检验报告;③材质检验报告;④使用说明书或图纸等。
5、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在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中选方应保证所完成的更新项目在原设计条件下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质保期内满足所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如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选方必须在询价方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中选方没有弥补缺陷的,询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选方承担。维修后的质保期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