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NYJS-2026-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 一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最近期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度任意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任意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出具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2.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内容要完整清 晰,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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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 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 8 楼
七、其他
南阳市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南阳市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
落实。采购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NYJS-2026-23
3、采购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建设需求梳理、初步设计 文件编制、相关专业设计图纸编制、主要工程量及设备材料方案编制、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及报批等相关工作。最终成果应满足 项目审批、后续施工图设计及招标采购等需要。
4、标段划分及采购控制价: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预算总金额及控制价为:48 万元。 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最近期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度任意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任意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出具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2.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内容要完整清 晰,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30。报名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 8 楼。
2、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 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 元/份,发放时间及地点同上。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北京时间)09:00。
2、磋商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 8 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
联系人:柴女士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地址: 南阳市卧龙区中州中路 393 巷 50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 8 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中路 393 巷 50 号 联 系 人:柴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南阳市兴隆路方圆审计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nanyang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柴女士:0377-67776787"}],"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王女士 王燕:0377-67776072 柴丽:19939331328 王燕:13803872269 王勇皓:15893388325 李幸涛:19937717775 鲜巍昉:0377-67776068 鲜巍昉:0377-67776783 王燕:67776072 王勇晧:67776976 暂未公布:152253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