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铜钟镇至前徐寨段改建工程
\n(含监理)项目监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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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委托人(全称) : 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n监理人(全称):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n一、工程概况
\n1、 工程名称:正阳县铜钟镇至前徐寨段改建工程(含监理)项目
\n2、 工程地点:正阳县境内
\n3.、工程规模: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n4. 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n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n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n1、 协议书;
\n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4、专用条件;
\n5、通用条件;
\n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n四、总监理工程师
\n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永强,身份证号:511122198007105595注册号:交[公]2451038184
\n五、签约酬金
\n签约酬金: 273473元( 贰拾柒万叁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
\n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酬金。
\n六、付款方式
\n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缺陷期满后付清
\n七、期限
\n自合同签订之日始 ,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完成止。
\n八、双方承诺
\n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n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n九、合同订立
\n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n2、订立地点: 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n3、 本合同 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
\n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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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n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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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石灰街支行
\n账号: 4402213009000088449
\n电话: 02885018123
\n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