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平顶山锐扬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电动摩托车项目,平顶山市示范区沙河流域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南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平顶山嘉硕农业有限公司观上村果木林提级改造项目和鲁山县宇成实业有限公司南营村大洼长石矿生产及长石加工销售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2(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269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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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平顶山锐扬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电动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6]11号 |
2026年6月22日 |
| 2 |
关于《平顶山市示范区沙河流域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6]12号 |
2026年6月22日 |
| 3 |
关于《河南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6]13号 |
2026年6月22日 |
| 4 |
关于《平顶山嘉硕农业有限公司观上村果木林提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6]14号 |
2026年6月22日 |
| 5 |
关于《鲁山县宇成实业有限公司南营村大洼长石矿生产及长石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6]15号 |
2026年6月22日 |
平环审[2026]11号报告书 提取码: ffdn
平环审[2026]11号.pdf
平环审[2026]12号报告书 提取码: zdfv
平环审[2026]12号.pdf
平环审[2026]13号报告书 提取码: 7srz
平环审[2026]13号.pdf
平环审[2026]14号报告书 提取码: 88t2
平环审[2026]14号.pdf
平环审[2026]15号报告书 提取码: hh5f
平环审[2026]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