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李村镇新源嘉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期
2.项目编号:HNZD-2024-01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7528943.59元
6.建设地点:洛阳伊滨区
7.项目概况:工程范围包括新源嘉苑的楼栋单元门头及大堂改造装修、北大门、非机动车棚等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8.工期:9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本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以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2-2117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以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2-2117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以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2-211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洛阳山水李村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兴李路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4680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以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1313799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