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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云仓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建设单位: 南阳光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 南阳市卧龙区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5日起7月3日止
监督电话: 立即拨打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
以上内容可同步查询南阳市卧龙区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www.wolong.gov.cn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龙发路以东、综保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55312.00㎡(约82.968亩),其中,规划实用地面积39740.46㎡(约59.611亩),代征道路面积12669.68㎡(约19.004亩),代征绿地面积2901.87㎡(约4.353亩)。
二、审批内容:
| 1、规划用地性质: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2、用地强度指标: |
容积率1.33、建筑密度59.47%,绿地率12.03%。无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满足规划条件要求。本次批准的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0020.7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020.72㎡,地下建筑面积为0㎡,总计容建筑面积52727.21㎡。本次批准2幢建筑,其中1 楼丙两类合储物流地,地上2层(局部1层),(配套公厕、垃圾收集房及消防控制室);2 楼丙类仓储物流,地上1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93个(折算后)(其中配置17个充电车位,充电车位设置比例不低于15%),非机动车停车位401个(其中配置91个充电车位,充电车位设置比例不低于15%)。 |
| 3、建筑退让及间距: |
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
| 4、本次审查意见调整之外, |
单位方案坐标及建筑轮廓与总平面图不一致以批准的总平面图为准;建筑造型在总平面图中显示未尽之处以批准的效果图为准,并需符合批准的总平面图规划: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与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不一致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在施工图上修改落实。 |
三、实施要求:
1、配套设施:按要求配置并落实相关的公用服务设施。施工前规划用地范围内应拆除建筑物及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妥善处理周边建筑邻里关系,否则不得实施。
2、建筑不得在外墙门窗洞口内外设置影响消防疏散的防护设施,不得封闭封闭式防护设施:建筑间距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施工图应严格按照方案审批意见及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效果图等建筑设计方案设计。
4、其它事项按相关技术规定及该项目规划条件执行。
5、后期建设方案如有调整,需按照程序重新报批,否则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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