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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增 10kV箱式变压器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MX-202606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增 10kV箱式变压器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基础制作、高低压电缆、配套附件、敷设安装、调试等全部配套工程。(具 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增 10kV箱式变压器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增 10kV箱式变压器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 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提供相关信息需真 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6月 16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6月 23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地点: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 茶山路交叉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二楼 219);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 件制作费:¥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 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 以上证件查看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 交叉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二楼 21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 交叉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二楼 219)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增 10kV箱式变压器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明晓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交叉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 二楼 21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 06月 26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MX-20260616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增 10kV箱式变压器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386987.08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设备基础制作、高低压电缆、配套附件、敷设安装、调试等全部配套工程。(具 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2质量要求:合格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7、该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 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提供相关信息需真 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06月 16日至 2026年 06月 2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交叉 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二楼 219); 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制作费:¥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以上证件查看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09时 00分前(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 与茶山路交叉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二楼 219)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交叉 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内二楼 219)。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用的收取 1.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1.2、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 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汾河路 21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12751371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交叉口向东 300米富仓实业院 内二楼 21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hnmx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曹先生:15839520006"}],"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张先生 王亚伟:2607511 曹先生:0395-2607591 许先生:0395-2607071 王女士:0395-2607511 刘先生:0395-2607008 暂未公布:15290509606 贾龙飞:0371-56816689 王梦楠:0371-63383080 林雨婷:0591-87817089 刘云:0395-338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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