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六包)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采购电子支气管内镜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4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4.1本项目申请进口产品。 4.2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现将该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 |
| 2.地址:\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甘中亮 |
信阳市儿童医院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胡素瑾 |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 |
主任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桂枝 |
信阳市肿瘤医院 |
副主任护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莹莹 |
信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孙德武 |
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6年06月18日12时27分 至 2026年06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6年06月18日12时28分 至 2026年06月26日17时3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本次进口产品论证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 地址:信阳市高新区京珠高速高架桥东500米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6692393123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2号 |
|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
|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层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