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分析系统采购招标公告(三次)
本项目招标人为某部,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某分析系统采购(三次)
1.1.2 项目编号:JDB(ZB)2025YZ044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单价) (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1 |
某分析系统 |
1 |
项 |
280(含税价) |
280(含税价) |
合同订立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到货交付。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2.2 项目实施要求
本项目允许具备装备承制能力条件但是尚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军用计算机设备或交换、路由、网络设备或信息处理与应用装备类,承制性质包括科研/生产/修理/试验/技术服务),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4)的全部条件: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生产/修理/试验/技术服务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3)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8)的全部条件: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生产/修理/试验/技术服务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生产/修理/试验/技术服务;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7)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8)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6月11日起到2026年6月23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9号院5号楼昆仑中心10层1024室。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其他证明材料;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日9时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北京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3日9时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北京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严先生、王先生(技术)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立即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昆仑中心10层
联 系 人:周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转22、立即拨打、立即拨打
电子信箱:ZKGSZBDL2024@163.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部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部
联 系 人:陶干事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招标公告附件.doc严先生:0379-81853332"},{"name":"王先生 王先生(技术):13623878960"}],"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赵女士 赵女士:18868915718 某部:010-55482708 暂未公布:13321187514 李参谋:15331035741 严先生:18568960720 王先生:010-66315889 邢先生:18742542311 张丽萍:0731-84452818 黄波:0433-2070001 李杰:0731-85780866 暂未公布:029-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