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的非学科机构原则上以郑东新区为主,如不能满足学校需求,将适当引入周边临近区域优质非学科资源。参与遴选的非学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办学资质。应获得科技、文旅、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办学许可证明,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完成法人登记。
(二)机构信誉。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从业人员。进入学校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应为机构正式聘用的人员,具备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的身体条件和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心理健康,无犯罪记录,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四)培训内容。遴选的非学科服务课程应与该机构办学许可的培训内容相一致,服务课程质量应与该机构校外培训同质同量,选用的课程教材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五)安全管理。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资金管理。应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按照非学科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缴纳足额风险保证金,培训预收费应全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交纳、退费等。
(七)合作意愿。高度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社团发展目标,愿意长期稳定合作,积极参与社团建设与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