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招标-2026-16/(县区)新交GCZB-2026-0115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泰和街-许娄街)、兴隆路(泰和街-许娄街)和国兴路(中央大道-翟坡镇幼儿园)等4条市政道路的排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改造d800-d1800雨水管网6.38公里,新建雨水管渠0.79公里、渠道断面2.6×2.0米,改造雨水井108座;改造d500污水管网3.25公里,改造污水井106座。
4.标段划分:该项目分1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成果,施工期间提供驻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建设地点:新乡市境内
8.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70万元
9.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不含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2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注:
(1)招标人后续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标证通或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等)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或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立即拨打。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评标与定标
2.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2.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2.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2.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2.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吕杰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森达
项目组其他成员:冯月月、于桂芳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八一小区7栋1号
联系人:王森达
电 话:立即拨打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电 话:立即拨打
河南中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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