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一期工程 1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6-24/新交 GCZB-2026-0054)
一、内容:
长垣市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一期工程 1标段变更公告
| 一、项目名称: |
长垣市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一期工程 |
| 二、项目编号: |
长财招标采购-2026-24/新交 GCZB-2026-0054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6年 6月 1日 |
|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五、变更内容:
1、原本项目 1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综合标 4、服务承诺(4.5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保修方面、配合上级各项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承诺(内容详实完整,针对性强得 4.5分;内容详实、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得 2.5分;内容不完整得 1分; 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 分)
5、小微企业加分(1.5分)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 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小微企业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政策加分,本项目政策加分=报价得分(总分 50 分)×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分值 0-1.5 分)。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政策加分=报价得分×1%。(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分值 0-0.5 分)。
注:小、微企业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采用上述第 1 条加分政策;联合体成员一方为小微企业的,采用上述第 2 条加分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现变更为:
综合标 4、服务承诺(4.65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保修方面、配合上级各项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承诺(内容详实完整,针对性强得 4.65分;内容详实、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得 2.5分;内容不完整得 1分; 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 分)
5、小微企业加分(1.35分)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 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小微企业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政策加分,本项目政策加分=报价得分(总分 45分)×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分值 0-1.35 分)。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政策加分=报价得分(总分 45分)×1%。(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分值 0-0.45 分)。
注:小、微企业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采用上述第 1 条加分政策;联合体成员一方为小微企业的,采用上述第 2 条加分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给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长垣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长垣市蒲西街道兴盛街 3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崇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长垣市蒲西匡城路 108号银河国际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乡市长垣市建设大厦 B座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河南崇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3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垣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长垣市蒲西街道兴盛街 33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139496386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崇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长垣市蒲西匡城路 108号银河国际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136833916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陈女士:0373-8886290"}],"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孙先生 王圆圆:03738880190 严先生:0373-8889655 夏女士:0373-8886979 姚女士:15936520803 陈先生:0373-8880220 陈女士:13949638617 邢艳雅:0373-8880190 暂未公布:0512-58188538 严先生:0373-8880196 小陈:0596-293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