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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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5月2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范县诚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濮阳市范县濮城镇新刘坑西南 |
范县诚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范县诚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濮城镇新刘坑西南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粉碎造粒粉尘通过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装卸、转移粉尘采用幔布及时覆盖,并定期清扫地面,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集尘灰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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