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内黄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 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 围
拟征收范围为马上乡七里井村。四至范围:东至玉苑臻品小区门口、西至颛顼大道、北至复兴路、南 至纬七路。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 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1830公顷,其中农用地 1.1218公顷 (耕地 0.2664公顷),建设用地 0.0612公顷,无未利用地。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 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 条规定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地类面积 (公顷)
被征地 |
耕地 |
种植园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 |
建设用 |
未利用 |
合计 |
区片综合 |
区片补 |
社保标 |
青苗补 |
地价标准 |
偿安置 |
偿费标 |
准 (万 |
单位 |
(万元/公 |
费标准 |
准(万元 |
用地 |
用地 |
地 |
地 |
元/公 |
顷) |
(万元/ |
/公顷 |
顷) |
公顷) |
马上乡 七里井 |
0.2664 |
0. 0562 |
0.7804 |
0.018 8 |
0.612 |
1.1830 |
139.005 |
67.5 |
71.505 |
1.5 |
村
地上附着物标准: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安政〔2025〕8号文件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对象:马上乡七里井村涉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社会保障:内黄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缴纳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落实被征 地农户社会保障安置。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 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局征 地办 (人民大道与大兴路交叉口)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
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发 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
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3月 25日。
特此公告。
2026年 2月24日
(联系人:陈永超 联系电话:0372-770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