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8日我局共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光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
|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 1 |
年产10000台电能计量箱及综合配电箱生产线扩建项目 |
周环审[2026]34号 |
20260514 |
| 2 |
低聚木糖糖粉升级改造项目 |
周环审[2026]35号 |
20260514 |
| 3 |
年产2000吨复合调味料生产项目 |
周环审[2026]36号 |
20260514 |
| 4 |
300t/d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 |
周环审[2026]37号 |
20260518 |
周环审[2026]35号.pdf
周环审[2026]36号.pdf
周环审[2026]37号.pdf
周环审[2026]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