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园)“公园+”建设项目
\n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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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园)“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605-410108-04-05-31897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5-410108-04-05-318977,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标社会资本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项目名称: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园)“公园+”建设项目;
\n2.2项目总投资:约1388.69万元;
\n2.3项目地点:花园口旅游区西侧1.4公里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园)规划区内;
\n2.4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9.6万平方米;
\n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修复、生态修复、专业运营三大板块,打造集“生态保护+自然监测+科普研学+休闲游憩”于一体的“公园+”项目;
\n2.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人+运营方”(F+0)的运作模式。由中标方负责项目全额投资,并承担长期运营责任;
\n2.7合作期限:合作期15年(含建设期3个月);
\n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n3.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或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n3.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国内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投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投资金额,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n类似项目是指:城市综合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休闲绿地、滨河公园、生态景观带、城市绿地系统、片区生态园林项目等公共园林类项目,不含小区住宅配套园林,厂区、园区内部绿化等园区内园林项目。
\n投资项目指:如PPP类项目、特许经营类项目、投资+运营项目、投资人+EPC类项目、直接投资或以基金等方式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建设类项目。
\n3.4人员要求
\n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正式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n3.5投标人信誉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n(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n(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n3.6联合体要求
\n(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n(2)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n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n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投资任务一方;
\n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n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n⑤投标报名时,应以牵头人名义报名;
\n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n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n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n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n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n4.招标文件的获取:
\n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n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n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n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n5.投标文件的递交
\n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n5.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n5.3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n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n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n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 电话:4009980000。
\n(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 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n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n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n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n招标人:郑州市惠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与金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n联系人:吴女士
\n电话:0371-63389539
\n传真:/
\n邮箱:2270467175@qq.com
\n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n项目负责人:李艳艳
\n项目组其他成员:范昂、陈铭轩
\n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 D 座 501、512
\n电话:0371-86258830,86258832
\n传真:/
\n邮箱:zhongxingyudaili@163.com
\n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n电 话:0371-63639570
\n传 真:0371-63639570
\n电子邮件:hjqzt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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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