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修订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0260138;
2、项目名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修订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不超出66万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1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修订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服务机构项目 |
660000.00 |
66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旨在依法择优选取一家服务机构,为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的修订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专业服务。通过服务机构的专业支撑,进一步确保修订后的征收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贴合郑州市征收与补偿工作实际情况,为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提供科学、严谨、可行的政策依据,推动征收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内容:为采购人修订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提供全流程的专业咨询和评估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的成果文件。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修订公布执行的征收与补偿政策废止止;调研及初稿编制周期不超过4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日历日,征求意见和修订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节点除法定时长外,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
5.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对出具的各类评估、调查报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或具有评估、测绘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财务核算、社会调查、会务组织能力;具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能力;具备协助采购人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自查、公平竞争自查、宏观性政策一致性自评的能力;具备项目跟踪服务的能力;具备档案管理和应对审计工作的能力;具备配合做好文件有效期内的对外解答的能力;能够完成政策修订工作范围内,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6 年 05 月 22 日至 2026 年05 月 29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招标部;
3、方式:现场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按差额累进制计算)下浮30%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7186245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利杰、闫少辉
电 话:0371-63976218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邮 箱:yinghua150@sina.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娄利杰、闫少辉
电 话:0371-6397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