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核查结果的公告
|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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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漯河市彬彬商贸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核查结果的公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漯河中院)于2023年6月25日裁定受理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12日指定河南九九律师事务所担任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此后,漯河中院于2023年8月18日裁定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美公司)、漯河市彬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彬彬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河南九九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漯河市漯美电器业有限公司、漯河市彬彬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对外签章统一为“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2日,管理人在全国破产重整企业案件信息网、债权人微信群组同步发布了《补充核查债权的公告》,并依法制作了《债权表(第二次)》提请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现债权核查工作已完成。
债权异议期内,共有两家债权人向管理人递交了书面异议,结合异议债权人补充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对异议债权进行部分调整,异议债权人对调整后的债权内容已无异议。管理人现将调整后的债权表进行公示,对于《债权表(第二次)》中债权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或提出书面异议后经管理人调整,对异议债权已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提请漯河中院裁定无异议债权。
附件:《漯美公司、彬彬公司债权表(已核定)》
漯河市漯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