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天翼工贸有限公司服装车间基础设施改造项目?xml:namespace>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濮阳市天翼工贸有限公司服装车间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NQY-2026-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88269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濮阳市天翼工贸有限公司服装车间基础设施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4质量标准:合格。
5.5工期:30日历天。
5.6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监狱院内。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提供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8:30-12:00,15:00-18:00 (北京时间)。
4.2 地点: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联通佳苑)。
4.3方式: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4售价:300元/份。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时间:2026年5月2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联通佳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6年5月2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联通佳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天翼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矿辉
联系电话:17603899197
地址:濮阳市卫河路恩达公司中单元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巧菊、董春雷
联系电话:18339357119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联通佳苑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1日